2014-03-20 09:57:00 |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47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就业质量较好的专业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海航集团产业和湖南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决定2014年我院5个专业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张晓帆
组 长:何跃春
副组长:董建民、肖建伟、肖晓春、吴 涛、罗 昊、曾庆柏
成 员:孟壮吾、周华林、韩湘利、彭乔放、王庆云、王建辉、项 林、
骆 勤、邹代铁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㈠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所有单独招生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高考体检合格。
2.(1)航空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1.72米,男生身高1.75-1.8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的疤痕;无明显的“ O ”型和“ X ”型腿,无色盲、色弱,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2)航空服务(地面服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62以上,男生身高在1.72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的疤痕,无色盲、色弱,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3.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通用航空飞行技术方向)专业要求男、女生身高在1.65-1.86米,体重在标准范围内;单眼裸视C字表0.3(含)以上;无斜视、色盲、色弱、腋臭、口吃、传染病及精神病和癫痫病史。体格检查按照民航总局2006年10月16日发布的MH/T7013-2006《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飞行员背景材料调查合格,背景调查按照民航总局民航发[2007]117号《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4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共560个,分专业招生详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 | 招生科类 | 计划数 | 学制 |
应用电子技术(通用航空飞行技术方向) | 18000元/年 | 文/理/对口 | 560 | 三年 |
物流管理(航空物流方向) | 5600元/年 | 文/理/对口 | 三年 | |
建筑工程技术 | 7400元/年 | 文/理/对口 | 三年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400元/年 | 文/理/对口 | 三年 | |
航空服务 | 8200元/年 | 文/理/对口 | 三年 | |
备注:应用电子技术(通用航空飞行技术方向)飞行训练及考证费另行收取。 |
日期 | 内容 |
3月17日-4月10日 | 考生单独招生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
4月10日-4月11日 | 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 |
4月11日 | 学院向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
4月12日 | 上午9:00-11:30笔试 |
4月12日下午-4月13日 | 综合面试 |
4月26日前 |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递交飞行员背景调查材料 |
4月26日-5月3日 | 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 |
5月4日 | 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提交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5月10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