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10:03:00 |
一、招生对象
2016年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有毕业证,报到时提交),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㈠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㈡参加2016年会考且有会考成绩;
㈢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计划数参照2015年600个,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四、招生报名
㈠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7日工作日内接受报名(6月24至6月30日因高招宣传,不接受报名)。
㈡报名办法:(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中学生报告书到招生处填写报名表;(2)招生老师在当地组织报名,并负责查验学生身份证、户口本、《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后,提交报名表至招生处。
凡未提交《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或该报告书记录学生有“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的,一律不得报名。
㈢专业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在填报名表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五、选拔方式
㈠学校组织考试。
㈡准领考证时间:7月8日及7月9日9:30前。
㈢笔试时间:7月9日上午10:00―12:00。
㈣笔试地点:校本部。
㈤笔试内容: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总分200分,语文、数学各80分、英语40分)。
㈥考试费用:80元/人,填报名表时缴纳(未参考,不退)。
六、新生录取
㈠新生录取工作本着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
㈢7月10日(星期日)在招生处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公布新生预录取名单。
㈣录取名单公布当日至7月12日办理正式录取缴费手续,须交清第一年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书籍费等所有费用。
㈤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未按期交清学杂费亦视为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㈥7月13-1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开学报到
㈠五年制新生于8月30―31日凭通知书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来校报到的新生,须在报到前一周内向学院招生处请假,逾期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㈡五年制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湖南省应届初中毕业证原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原件、中考成绩单。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招生工作处
201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