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0: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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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招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我院招生制度改革并完善招生制度,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初步构建我院分类招考新机制,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决定2016年我院15个专业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为确保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招实施领导与组织机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考(测)试与录取规则、预录取名单等,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落实并对录取结果承担相应责任,教务处与各系负责考(测)试工作的落实并对其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㈠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四、报名 ㈡报名方式: 3、考试费:80元/人(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4、考生参考所发生的所有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㈠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技能测试。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基础笔试,文化基础笔试普高生、对口考生各自一套综合试卷,主要考查高中(中职)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总分200分,时量150分钟。 2、技能测试分为面试和闭卷笔试。报考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定翼机驾驶技术、酒店管理等5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总分100分,按等级赋分,时量视现场情况确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为闭卷笔试,普高生、对口考生各自一套试卷,主要考查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总分100分,时量90分钟。 3、报考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定翼机驾驶技术、酒店管理等5个专业的考生,如填报了第二专业且非以上五个专业的,则均须参加技能测试笔试后再参加以上专业的面试。 ㈡考试方式:闭卷笔试、面试。 ㈢考试地点:院本部。 ㈥具体考场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六、录取 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普高生和对口考生类别、按相同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专业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权重比为2∶8;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面试合格后还须体检、政审合格方能录取)。 ㈢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4月21日―4月29日。 ㈣考生预交学费确认就读意向。 ㈤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5月3日将已确认就读意向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于5月13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㈥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表
八、单独招生工作纪律与责任 ㈠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20016) ㈢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咨询电话:0731―881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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