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1:03:56 |
各市州教育(体)局、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职扩招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 省 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退役军 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 通知》(湘教通〔2019〕213 号)安排,经研究,定于 8 月底 至 9 月初开展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简称第二 次单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招计划与专业 按照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统筹核定的程序,经批准,长沙 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71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第二次单招, 单招计划总量为10810人。其中,下达67所院校普通应往届高 中教育阶段考生招生计划(简称普通应往届计划)10420人; 下达13所院校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四 类人员招生计划(简称四类人员计划)390人。各院校单招计 划和专业详见附表。
二、单招对象 第二次单招的对象为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且未被录 取的考生和已参加高职扩招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 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招。
三、填报志愿 第二次单招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 址:https://www.hneao.cn/dz)填报志愿。第二次单招志愿按普 通应往届和四类人员两个类别分开进行填报,普通应往届高中 考生(含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 填报下达普通应往届招生计划的学校;退役军人、农民工、下 岗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仅限于填报具有四类人员招 生计划的学校。 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考 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高职院校作为第一、二志愿 报考,并可选择填报服从院校调剂志愿。
四、考试 第二次单招考试时间安排在8月29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 由院校自行确定。考试方式按第一次高职单招考试模式由院校 自行组织。考试命题、组考、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省教 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9〕50号)相关规定执行。考试按照“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方式组织进行,其中,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 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可免文化素质考试,由 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 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五、录取 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 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基础和考生成 绩等情况,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符合学校基本培养要求、 具有就读意愿的考生能被录取。 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 序录取。当考生第一、第二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填报服从院校 调剂志愿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 与学校经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录取。 各高校拟录取名单9月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 教育考试院9月15日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第二次单招作为落实国家高职扩招任务的重要措施,是一 件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院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 心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院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招生考试 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我厅湘教通〔2019〕50号、湘教通〔2019〕 213号文件等政策规定,做好第二次单招各环节工作。要制定 完善第二次单招工作方案,明确考试、录取各项工作安排,须 于8月25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落实教育 部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按要求加强单招信息公开公示;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堵塞安全 管理漏洞,确保考试安全,严防代考、替考及其它违纪舞弊事 件的发生。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加强对第二次单招工作 的巡视督查,依据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严肃处置各类违规行为。